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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24-02-12 15: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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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乐虎nba

  “十三五”时期,在习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合肥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地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成色更加浓厚。“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合肥市发挥自身特色优势,逐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聚力打造城湖共生、宜居宜业的生态名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习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好转,城市生态颜值不断刷新,蓝天白云、群星闪烁、清水绿岸、鱼跃人欢的生态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完善。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接受两轮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力地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修订《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出台《合肥市河道管理条例》《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评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加强“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环评制度,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省以下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创新实施推行“河长制+”工作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河(湖)长+排长+民间河长+警长+检察长”五长联动的河湖管理模式,建立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生态补偿、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

  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更有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刚性约束逐渐加强,倒逼、引导、促进高水平发展的作用显著地增强。产业体系逐步优化,完成四方化工、氯碱化工、丰乐农化等停产搬迁,启动佳通轮胎、碳素等绿色化搬迁,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共清理整顿2223家。环保产业持续发展壮大,蜀山、高新环保产业园加速布局。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由2015年的50万千瓦增长到2020年的245万千瓦,2020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占全市发电装机的33.51%,其中光伏装机规模达到214万千瓦,占全市发电装机的29.27%,光伏规模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2020年,合肥市单位GDP能耗为0.2913吨标煤/万元,“十三五”以来全市能耗累计下降19.15%,超额完成了省下达能耗下降17%的目标任务,能耗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全面供应国六汽柴油,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5.8万辆,推广新能源车辆5.6万辆。

  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圆满完成。污染防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战役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目标全面完成。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与“十二五”末相比下降42.4%,PM10年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与“十二五”末相比下降33.1%,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值;空气质量优良率85%,与“十二五”末相比提升了13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提升到73.3%,全面消除了劣Ⅴ类河流和城市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巢湖水质由2015年Ⅴ类好转为Ⅳ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十二五”末下降11.1%、26.4%、24%、24.2%。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定提升,累计完成500个建制村环境整改治理。建立固态废料污染防控长效机制,集中开展“清废行动”,解决一批固态废料突出环境问题。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更加扎实。深入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全市森林覆盖率28.36%,森林蓄积量1006万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新增人工造林44万亩、街头游园237个,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绿色福利”实现更多分享。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完成合肥巢湖湖滨、派河口2个湿地保护修复任务,实施黄陂湖“三退”还湖工程,累计还湖4.2万亩。生态空间管控体系日渐完善,优化自然保护地,积极开展“绿盾”行动,着力消除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影响。完成全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形成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安全的生态格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巢湖流域植物数量由2013年的211种,增加到275种,巢湖沿岸有记录的鸟类总数达300多种,“国宝”东方白鹳现身巢湖湿地。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年度任务,治理修复环巢湖区域52座露采废弃矿、修复总面积近1.5万亩。

  环境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不断的提高。环境监视测定网络逐步完善,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六大要素。建成143个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其中建设121个乡镇(街道)大气小型标准站,试点建设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点;建成65个水质自动站,其中南淝河流域建设23个微型水质自动站;在主要交通道路建成17个固定式遥感监测点;全市241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1499台(套)自动监测设施并完成联网,建成287个智能远程视频监控点,生态环境监视测定能力显著提升。环境应急能力逐渐增强,成立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环境信息化工作有序推进,初步建成涵盖大气、水、污染源、固废、机动车等要素的环保智慧大数据平台。

  合肥市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任旧存在,结构性、根源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勇于迎接挑战、提高斗争本领,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增大。“十三五”时期,PM2.5、PM10虽然保持“双下降”,但同长三角其他城市相比还存在差距。大气污染呈现复合性的特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仍需加强。巢湖水质持续好转但仍不稳固,湖区蓝藻仍然多发。南淝河等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成果还需进一步巩固,支流水质状况不容乐观。土壤污染治理任务繁重,东部新中心等地块修复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压力大,畜禽养殖量大面广、农药化肥使用效率不高。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任旧存在。长期形成的布局性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环境风险任旧存在,部分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不尽合理,公司制作区域与居民住宅、商业区混杂,带来的矛盾纠纷问题比较突出。新污染物不容忽视,防范体系亟待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够,全市动植物ECO趋于碎片化、斑块化,自然保护地之间分散,缺乏连通“绿道”,自然保护地受人类活动影响,ECO稳定性下降。生态修复效果评价体系不明确,缺乏基础性调查数据支撑。

  生态环境新增压力仍在高位。“十四五”时期,全市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迅速增加,新增人口将相应增加能耗、水耗,对能源资源需求旺盛,新增污染物排放仍然较多。农业保供给与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面临一定矛盾。粗放发展惯性思维还没有完全破除,对经济稳步的增长速度的追求可能会引起一些地方放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仍需提升。覆盖城乡的大气监测网络和覆盖全流域的地表水监测网络尚未建成,环境大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存在短板。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还没真正的完成,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尚未破题。司法保障存在短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没形成常态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案数量偏少。地方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步伐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尚需进一步加快。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渠道偏少,ECO生产总值(GEP)等新理念尚未深入人心。绿色金融理财产品服务供给不足。环境监视测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向公众开放不足,公民环保素养尚需提升。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效有待进一步凸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形成,能耗总量、用水总量持续增加,经济稳步的增长与碳排放量脱钩难度很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异常艰巨。交通运输结构仍需逐步优化,柴油货车仍是货运主要方式,铁路、水路运输比例偏小。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仍然较高,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增长缓慢。生态环境质量距离根本好转还有差距,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还不能满足人民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十四五”时期,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将面临众多利好机遇。一是习考察安徽时作出了“把生态湿地保护好”、“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等一系列指示,为合肥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二是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打造美丽中国合肥样板提供新契机。三是G60科创走廊城市协作、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一带一路”等机遇在合肥市叠加,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推进,为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动力。四是省委、省政府格外的重视合肥市生态环境建设,立足合肥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提出把合肥建设成为“城湖共生的养人福地”的要求。五是合肥市节能环保产业蓬勃发展,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系统性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产业支撑。

  综合研判,“十四五”时期,合肥市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一定要保持战略定力,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充分把握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取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的更大的胜利。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着力把巢湖打造成为“最好名片”,让美丽合肥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地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正确地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绿色化、产业能源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始终做到保护为了人民、保护依靠人民、保护成果由人民共享,集中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增加环境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全体公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全民行动体系。

  ——坚持质量核心、综合防治。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大力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区域联防联控。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科学思维,采用科学方法,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做到精准定位、精准溯源、精准施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损害追责,转变治理方式,强化绿色政策体系,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行动有力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更和谐,“美丽合肥”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巢湖成为“最好名片”,城湖共生、宜居宜业的生态名城精彩呈现。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布局和承载能力优化提升,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度的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地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巢湖全湖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达到85%;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生态环境安全有力保障。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稳步推进,ECO质量和稳定能力全方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更加巩固,生物安全与生态风险防范水平明显提高,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更强。

  ——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到2035年,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常态,生态环境空间布局进一步得到优化,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全面形成,资源能源集约高效使用水平大幅度提升,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绿色发展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地增强。环境公共服务实现全域均等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ECO功能基本恢复,全市生态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改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大幅度的提高,“美丽合肥”基本建成。

  本次规划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美丽中国合肥样板为主线,提出生态环境质量、生态安全维护、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排放总量控制、农业农村综合治理、资源利用等6大类指标。

  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着力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ECO质量和稳定能力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牢记习“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的殷殷嘱托,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统领,协同实施碧水工程、安澜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绿色发展工程、富民共享工程,深化巢湖流域水污染“四源”同治,逐步提升巢湖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把巢湖打造成为大湖治理的典型范例、城湖共生的示范工程。到2025年,巢湖全湖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水生态环境整体趋好,水华发生频率和面积得到一定效果控制,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明显恢复,为“最好名片”增添靓丽的生态底色。扎实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着力加强全域水环境治理,到2025年,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基本保障,地表水国控断面稳定达标,水质优良率提高至85%,消除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生动演绎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画卷。

  统筹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保护与修复。围绕“一湖两带八区”流域生态修复单元,2023年前基本完成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实施修山育林、节水养田、治河清源、修复湿地、休渔养湖、空间管控、乡村整治、智慧监管等措施,提升流域ECO原真性、稳定性,将巢湖流域建设成湖泊型流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样板,打造成为长江中下游的重要生态屏障。

  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快速推进龙河口引水、引江济淮、潜南干渠、舒庐干渠的水系连通工程建设,逐步构建江淮畅通水网,最终形成“淠水东送、江水北上、淮水南下、湖水东流”四水互济的区域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科学确定南淝河、十五里河、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等河流湖库生态需水量,实施十五里河生态补水工程,消除十五里河上游天鹅湖坝下-金寨路段断流状况。

  开展湿地建设与保护。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出台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建立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保护名录。严厉查处违法侵占、破坏湿地的行为。快速推进肥东十八联圩、玉带河、肥西三河、包河湖滨、派河口、巢湖半岛、槐林、柘皋河、庐江马尾河、栖风洲等环湖十大湿地建设,恢复湿地景观,完善湿地生态功能。到2022年,环巢湖十大湿地修复任务基本完成,湿地恢复(建设)面积27.5平方公里;到2025年,环湖湿地ECO功能稳定向好。

  加强巢湖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巢湖“十年禁渔”政策,修复鱼类洄游繁殖通道,科学选点设置人工鱼巢,逐步改善鱼类繁衍生境。科学制定巢湖生态水位调控方案,为全湖水生植物萌发、鱼类洄游产卵等提供水文条件。到2025年,鱼类结构优化且生物量增加大于 10%,巢湖重现土著鱼类银鲴及水生植物轮叶黑藻。

  目标指标:系统修复和保护巢湖流域自然环境,到2025年,巢湖流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明显恢复。

  1.修山育林:沙河清洁生态小流域建设工程——桥头集镇域磷矿区修复治理工程,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迹地恢复工程、水土保持防护林建设工程,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江)——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丰乐河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先期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夏阁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

  2.节水养田: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农业面源控制工程、补水活水工程、农村环境整改治理工程,沙河清洁生态小流域建设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夏阁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3.治河清源:沙河清洁生态小流域建设工程——缓冲带修复工程、近自然河道建设工程、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桥头集镇污水厂扩建工程、城镇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镇区综合治理工程、镇区雨污分流工程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和尾水深度处理工程,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江)——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三期工程、城镇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马槽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三期工程、马槽河生态修复工程、畜禽养殖控制工程、河道防洪保障工程,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城市点源污染治理工程、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内源污染治理工程、河流水质修复工程、生态补水工程、生态缓冲带工程、河流生态修复工程,柘皋河流域综合治理——河岸植被缓冲带修复工程、旁侧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城镇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亲自然河道建设工程,丰乐河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先期工程——山南镇、柿树岗乡、丰乐镇三个镇的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王建沟(派河)上游生态修复工程——水处理设施配套的生态化处理工程、入湖排口治理工程、翡翠湖公园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翡翠湖出水口升级改造工程,斑鸠堰河(派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柏堰湖生态完善工程、初期雨水截流完善工程、渠道整治、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生态补水工程。

  4.修复湿地: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江)——生态湿地建设,丰乐河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先期工程——湿地恢复建设工程,环湖十大湿地,马槽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生态湿地工程,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湿地恢复建设工程,沙河清洁生态小流域建设工程——旁侧生态湿地建设工程。

  5.休渔养湖:巢湖流域一级保护区水稻绿色种植全覆盖,巢湖生态清淤试点工程,巢湖湖区十年禁渔与增殖放流。

  7.空间管控:划定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实施一级保护区的和生态保护红线.蓝藻防控:湖区蓝藻防控,派河河口蓝藻防控与生态修复工程。

  9.智慧监管:环巢湖水质监测系统改扩建工程(数字巢湖)和巢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模拟分析平台项目,合肥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全流域智慧河流建设。

  强化城乡污水治理。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污水处理能力达340万吨/日,新建城市雨污管网1500公里。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雨水、污水管网,实施雨季溢流点“一点一策”综合整治,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均值不低于200毫克/升(陶冲、于湾、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除外)。加强南淝河、派河、十五里河、塘西河、二十埠河、双桥河等流域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合理布局建设初期雨水调蓄设施。

  目标指标: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340万吨/日,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1.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四期、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二期、北城污水处理厂、钟油坊污水处理厂、长岗污水处理厂、高刘污水处理厂、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四期、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中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

  2.建设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南淝河初期雨水截留调蓄工程、肥东经开区初期雨水调蓄工程、二十埠河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小板桥河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新站区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等。

  3.建设雨污分流工程。白石天河流域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兆河流域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马槽河流域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等。

  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体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巢湖一、二级支流排污口“查、测、溯、治、管”五项主要任务。加强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能力,到2025年,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网络建设。

  加强港口、船舶废水污染治理。完善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协作机制,完善“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衔接和协作机制。统筹推进港口码头生活垃圾污水、垃圾、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接收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排查现有港口、码头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限期完成整改。加快船舶更新改造,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排放、高能耗、老旧落后船舶。

  持续巩固工业水污染防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达标排放。在全市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材料、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家电、装备制造、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开展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或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积极推广循环用水,发展外排废水回用和“零排放”技术。

  2.加快推进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合肥上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花岗污水处理厂扩建、白石天河流域庐江台创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3.实施板桥河流域双凤工业园、龙塘工业集聚区、肥东经济开发区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工程。

  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河湖长制”,探索“断面长制”,细化织密考核断面网络,明确各级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实施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全面开展新增国考断面问题排查和干支流水质监测,对水质不达标水体,编制限期达标方案。重点围绕巢湖一级、二级支流,针对汛期水质滑坡断面,精准、科学分析问题成因,“一断面一策”加强水质达标整治。

  抓好重点河流治理。南淝河:深入排查、完善流域内污水、雨水管网,建设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削减城镇面源污染,加强河岸绿地,河口湿地建设。派河:结合“引江济淮”工程建设逐步增加流域湿地面积,提升流域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排查、完善流域内污水、雨水管网。十五里河:全面实施十五里河治理一期工程,补充河道生态基流,建设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实施生态缓冲带工程和水土涵养林工程。滁河: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提高污水收集率,强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利用驷马山灌区弃水补水。双桥河:深入排查、完善雨水、污水管网,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增强水体与巢湖的连通。

  抓好清水河流保护。白石天河: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提高乡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能力,完善雨污水管网,建设栖凤洲湿地,加大河道岸护坡治理力度。杭埠河、丰乐河: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收集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结合蓄滞洪区强化生态湿地建设。兆河:实施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入湖口马尾河湿地。柘皋河:扩建流域污水处理厂,加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增加河流与巢湖的水量交换,利用中水补充河道流量。

  积极创建美丽河湖。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顺应公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民便民设施。宣传推广成效好、可持续、能复制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典型案例。力争到2025年,十五里河、双桥河试点建成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使公众直观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

  加强巢湖岸线管理。深入推进巢湖及其支流岸线综合整治,开展沿湖岸线资源分类分区管控,将巢湖岸线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控制岸线开发强度,推进岸线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执行《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切实加强一、二、三级保护区管理,常态化开展保护区巡查。在一、二级保护区之间规划建设环湖林带,恢复环湖浅水区植物群落,构建城市与湖区生态缓冲区。

  大力发展绿色高质高效农业。在一级保护区内,推进“优质稻+绿肥”种植模式和稻菜、果菜轮作模式,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种植技术,打造环巢湖绿色有机农业带。以环巢湖农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强北岸沿线农业园区、南岸郭河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西岸湿地和半岛生态休闲区以及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打造环湖生态涵养区。建设环湖绿色有机农业带,推进“绿肥+优质稻”种植、果蔬茶绿色种植、水产健康养殖,发展绿色生产面积12万亩以上,推广间种、套种、轮作等25万亩以上。

  加强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积极探索开展农田排水河渠分段拦截、控制水位、循环灌溉,统筹做好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和农田尾水治理。建设多塘多渠、河湖连接生态系统,强化圩区农田尾水调控,最大限度拦截入湖污染负荷,逐片逐段逐步净化水质。在不影响防洪条件下,排灌站闸上劣于V类水不得直接排入巢湖及主要入湖支流。

  开展河口、湖内底泥清淤。积极应用巢湖底泥调查结果,编制巢湖流域底泥清淤实施方案,开展环湖河流河口、巢湖重点水域底泥清淤。尽快完成南淝河河口底泥清淤,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评估清淤成效,适时推进塘西河口、杭埠河口、渡江战役纪念馆前巢湖水域底泥,以及重点河流河段底泥清淤。

  强化蓝藻水华治理。加强巢湖蓝藻水华发生机制研究,强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使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拍摄、地面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综合水文、气象相关数据,对湖区蓝藻水华进行监测、预警。修订蓝藻应急打捞防控工作方案,提高蓝藻水华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以蓝藻深井处理装置和藻水分离站为重点,蓝藻磁捕船、移动式蓝藻分离站(车)为配套,防护围隔为基础的蓝藻水华应急处置设施体系。探索应用鱼类控藻技术。实施蓝藻资源化利用。

  开展巢湖流域控磷专项行动。统筹治理生活污水有机磷、工业废水无机磷。加强富磷地带水土保持。持续推进巢湖北岸水土保持,修复富磷地带植被,构建表土覆绿、沟渠拦截、植物吸收、溢流调蓄和渗流净化等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积极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分析地下水污染成因、分类划定污染防治区域,评估污染风险,对高风险区域,实施风险管控。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等重点地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落实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防渗和监测措施,逐步推进地下水环境自动监测。摸排报废钻井、矿井,严防造成地下水串层污染。开展城市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到2025年,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基本建立城市污水管网定期检测制度。

  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开展地下水质量国考点位污染溯源调查,对非地质背景导致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或导致地下水质量为Ⅴ类的,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方案或改善方案。因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强迁移性污染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开展修复试点。

  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多污染物和关联区域联防联控,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到2025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3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

  强化达标目标引领。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及持续改善。编制实施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空气质量提升及污染防治重点任务。PM2.5已达二级标准的区域要继续巩固提升,确保稳定达标、持续改善;未达标的区域要于2025年底前实现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研究大气污染特征和演变规律。建立合肥市天地空一体化观测网,开展污染时段和污染过程的综合立体观测,开展源解析、源溯源、源追踪,深入分析污染成因。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空气质量演变规律模型,常态化开展污染过程推演,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严格遵守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鼓励已达标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水平升级改造。督促火电、水泥、生物质锅炉企业持续稳定实现超低排放。深入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业炉窑淘汰和深度治理。

  协同开展臭氧与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推动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污染,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进家具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进开发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推动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有机溶剂回收中心。将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

  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控制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加强企业全过程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规范化工装置开停工及维检修流程。建成重点园区LDAR智慧监管平台,提升企业LDAR检测与修复能力。

  加强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治理。加强污水处理、橡胶、畜禽养殖等行业恶臭污染防治。探索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推动养殖业、种植业氨减排。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推进大气汞和持久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

  加强油品管理。加大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监管。

  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强化柴油货车精细化监督管理。加强在用柴油车路检执法、入户监督抽测,燃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力度,强化检测维修制度,实施闭环管理,到2025年,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加强高污染车辆控制。依法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限行区,限制高排放车辆和机械使用,建设尾气黑烟识别监控。鼓励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到2025年,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以上。

  严控扬尘污染。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加强堆场、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控制,推进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加强现场问题处置与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逐步实现平台信息化实时感知、智能化快速预警及时处置功能。推动道路交通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加强新能源保洁车辆配备和更新,提高城市道路环卫保洁水平。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存量矿山实行清单式管理。

  整治餐饮油烟等污染。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因地制宜建设油烟净化处理“绿岛”项目,2025年前,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加强汽修、干洗等生活源污染治理。

  目标指标:到2025年,我市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大气污染得到有效防治,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以上。

  1.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工程。督促火电、水泥、生物质锅炉企业持续稳定实现超低排放;深入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业炉窑淘汰和深度治理。

  2.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五大领域14个工业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治污设施改造升级。

  3.移动源污染治理工程。推动老旧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代工程。实施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提升工程。

  4.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施工工地在线监测监控工程,易扬尘物料输送密闭工程,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工程。

  增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精细化程度和准确率。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完善合肥都市圈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协同保障。

  目标指标:到2025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明显增强,科技防治大气污染的工具包进一步扩充。

  1.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特征和演变规律研究、大气环境要素高时空分辨率分布特征及污染物排放输送方式研究。

  2.科技溯源。进一步加强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挥发性有机物走航溯源、卫星遥感监测等。

  3.污染监控。建设企业黑烟和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天地空”一体化大气污染管控平台、双电量在线监控系统、柴油货车门禁系统、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效率,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到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取得“双降一升”。

  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科学合理制定全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领域制定本领域的专项碳达峰方案。率先针对火电行业提出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探索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园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

  1.制定工业碳达峰专项方案,坚持源头减量、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

  2.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环保装备和技术,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的碳排放强度。

  巩固提升碳汇能力。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林地、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加全市森林碳汇和湿地固碳能力。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鼓励市内重点排放企业合作开发林业碳汇项目。

  积极利用碳排放交易等市场化减排措施。完善碳排放总量设定、配额分配和核算清缴,融入全国、长三角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建设。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开展碳排放交易,逐步扩大市场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目标指标:到2025年,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积极融入全国碳汇交易市场。

  1.林业碳汇调查工程。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调查监测,建立林业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

  3.林相改造碳汇工程。对第一轮退耕还商品林地、生态林地实施林相改造,持续推进退耕还林更新改造。

  4.湿地碳汇工程。加快推进环巢湖湿地规划建设,2021年底三河、半岛等9个湿地全面建成,2022年十八联圩湿地三期基本建成。到2025年,力争完成湿地生态修复面积5万亩。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下降达到省定目标。除列入国家煤电建设规模内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增加燃煤机组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需求主要由非石化能源发电和区域外输电满足。在供热可替代方案能够有效落实前提下,稳步有序推进城区燃煤热电厂整合整治、关闭工作,以大型燃煤机组供热改造、建设天然气和LNG清洁能源供热机组及地热源、空气源、蓄能等新能源来替代现有供热机组。建设区域热电厂,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减少煤炭消费。严格控制散煤燃烧。

  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智慧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使用总量,大幅提高天然气利用规模。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推进太阳能多形式、大范围、高效率转化应用。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源和地热能。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4%左右。

  目标指标: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4%左右。

  1.实施天然气代煤。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容量90万千瓦;建设分布式天然气能源站,容量80万千瓦。

  2.提升光伏发电能力。建设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农光互补项目,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186万千瓦。

  3.生物质能源应用。推广农林沼气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等。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6.12万千瓦。

  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持续提升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比例达到省定要求。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重点加强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深挖结构调整潜力,谋划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重大工程。优化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布局,推动一批具有较强公共服务属性、具备多式联运功能的综合货运枢纽场站建设。依托合肥南站、合肥站、新合肥西站等高铁枢纽,探索发展高铁快递、电商班列、货物快运等物流服务,与航空快递物流共同构成“航空+高铁”快速分拨配送体系。推动大宗物资类运输“水铁联运”,打造高效便捷的铁水联运体系。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鼓励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公交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持续降低营运车辆和船舶单位运输周转二氧化碳排放量。开展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

  引导低碳出行。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打造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支撑、出租车和电动租赁汽车为补充、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的综合公共交通体系。创造条件引导公众低碳出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

  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优化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柴油货车空驶率。加快构建“天地人车”一体化监控平台和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公安、交通、环保、城管、城建等部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通过大数据实现全链条环境监管。

  目标指标:到2025年,绿色交通体系基本建成,低碳出行成为首选,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公路货运比例降低到82%以下。

  1.建设城市公交体系。巩固扩大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城市成果,提升城市公交换乘效率,聚焦优化轨道与公交接驳线路。加强公交场站的规划与建设,新建场站100%配建充换电设施。

  2.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号线号线号线号线号线线.推进水铁联运。建设江淮运河港区、南淝河港区,基本完成辖区航道网建设和支持保障系统等航运中心硬件建设,建成区域航运枢纽。

  4.推广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港口等领域应用,完善充电加气配套设施体系。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制度的融合。与环境调查统计融合,在环境统计工作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调查,完善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等制度。与监测体系统筹融合,试点开展二氧化碳浓度监测,探索开展重点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融合,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逐步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强化从生产源头、生产过程到产品的全流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有效控制工业生产中的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优化种植结构,强化标准化规模种养,积极推广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进耕作技术,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推进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生态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响。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测预警,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减少气候变化引起的各类损失。到2025年,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指标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应对内涝、干旱缺水、高温热浪、强风雨雪、冰冻灾害等问题能力明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加快构建土壤污染“防控治”体系,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有力保障“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管理重点,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优先管控名录,到2025年底,完成一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和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耕地污染源全口径清单,做到“发现一处、管控一处”。

  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理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管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推动严格管控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

  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攻关。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评估。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为着力点,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持续推进耕地周边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断源行动”。

  健全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联动监管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重点监管单位、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及时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地块空间规划变更等信息。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开展典型在产企业(园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防渗、防漏等提标改造,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在东部新中心区域内探索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实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实现路径:实施原马钢(合肥)地块中部、西北、东南与铁路、地铁六号线站点片区,原中盐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东一、东二、东三、西区地块,轨道交通5号线官塘车辆段原铝厂A、B地块,原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厂区LHGDE-01、LHGDE-02地块、市儿童医院住院楼等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有效保障米袋子、菜篮子,打造美丽乡村,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让百姓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碧水、记得住乡愁。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具备条件的地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健全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稳定在100%。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推动农药购买实名制、重要水体周边化肥限量使用,建设一批绿色防控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到2025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6%以上。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工厂化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水平。全面建立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农药包装废弃物、当季农膜回收率均超过90%。强化圩区农田尾水调控,最大限度拦截入湖污染负荷。

  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核查。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因河因塘施策,系统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种植等污染治理。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对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对治理效果进行动态监管。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向村级延伸,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

  规范新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实用为主、建管并重”原则,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式,新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以巢湖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借助建制村环境整治以及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每年安排一批行政村开展污水治理工作。2025年底巢湖一级保护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率达到90%,全市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79%。

  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设备、运维等情况排查,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正常稳定运行。以管网改造和延伸为主要任务,梯次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雨污分流,提高管网覆盖率和进水污染物浓度。加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全过程监管,推进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构建以专业化运维为主的立体管护机制,鼓励村民参与监督。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行城乡污水处理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培育一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示范点,探索适应不同区域、不同村庄规模和不同经济条件的差异化处理模式,打造“合肥样板”。

  目标指标:到2025年底,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40%。

  1.农村黑臭水体调查评估工程。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及治理成效调查评估,总结凝炼典型案例和先进技术模式。

  2.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以环巢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引江济淮工程输水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元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提质增效行动。

  3.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统筹实施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水体及岸线垃圾清理、水体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

  构建生态网络体系。高标准建设以巢湖为中心的连通水系廊道、江淮运河廊道、铁路绿色廊道、高速绿色廊道、城市快速路绿色廊道,串联全市生态网络。以南淝河、江淮运河、十五里河、淮南铁路—板桥河4条一级生态廊道建设为骨架,以店埠河、京台高速、合安高铁等10条二级廊道建设为重要构成,保育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环巢湖十大湿地、紫蓬山3大生态绿楔,合理划分城市组团,避免城市建设过度蔓延,构建多层次生态网络体系。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推进紫蓬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滨湖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庐阳董铺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2025年前,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清晰界定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推进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

  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完善江淮分水岭等重点水源涵养林区布局,高标准建设环巢湖、江淮运河、淠河干渠、滁河干渠等生态林带,积极营造护堤护渠林、水源涵养林、生态景观林和特色经济林,推动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推进十五里河、塘西河等沿河生态廊道及城市高压廊道造林绿化,跟进公路、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绿廊绿化。到2025年,森林蓄积量达到1350万立方米。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大别山—江淮分水岭区域,江淮运河等生态缓冲带,董铺水库等水源保护区,环巢湖生态保护带等。新改造林地20万亩,其中更替修复15万亩、补造修复3万亩、抚育修复2万亩。进一步提升森林生态效益,改良土壤,优化森林林分结构和质量,增加活立木蓄积量,提升碳汇能力,提高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提升环境承载力,促进城湖共生可持续发展。

  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废弃资源利用+产业融合”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以巢湖市石灰石矿,庐江县铁矿、矾矿等矿山为重点,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增加山坡植被覆盖度,恢复山地林区水源涵养功能,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高标准按期完成钟山、中材、皖维、宏光、威力等矿山生态修复。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环湖废弃矿山治理修复。

  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底线思维,扎实开展环境风险防控,严防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源头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开展系列生态文明创建,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安全美丽的养人福地。第一节加快绿色转型,减少污染排放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根本上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坚持工业立市、制造强市不动摇,大力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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