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导】(记者王杭徽)为了节省水费,一对下岗职工在黑龙江路自家院中挖水井。刚挖了一半,居委会工作人员接到居民投诉后,匆促阻挠其持续打井。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坐落黑龙江路的这户人家宅院里。隔着一道矮小的院墙,记者看到用3根圆木支起的架子下吊着一根水泥管,在架子周围的另一根水泥管上,还有一个砌好的井沿。在架子的另一侧,有一个深约1米的井坑,坑口距居民楼只要不到两米。在坑的底部,现已隐隐地看到积水。据女主人王某介绍,为了省钱,他们夫妻俩1年多前就在宅院中心挖了个井,这次是想把井的方位向周围移一下,并把本来约2米深的井填掉。
在现场,看到井口离墙只要1米多,其他居民都议论纷纷。一名住户说,这么近的间隔,会不可能影响到楼的地基安全?另一名住户说,假如我们都像他家这样挖井取水,地下水越用越少,地下的土层一旦下沉很可能会连累到楼的安全。
庞大姐是黑龙江路社区居委会主任,居民向她反映这一状况后,她急忙让这家人中止挖井。庞大姐说,她从事多年社区工作,居民自己家在城区里挖井取水,仍是第一次遇到。居委会让这户人家暂时罢工,主要是从安全和办理的视点考虑。假如其他住户也都仿效,小区里就无法办理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鼓楼区房地产办理局土地科,该科郭守满科长介绍,在市疆土资源局举行的有关会议上,针对我市某地地下矿泉水的开发问题,会议准确指出,这些水资源的开发一定要通过疆土部分的同意,依此类推,打井取水应该归于疆土部分的统辖领域。郭科长一起着重,到目前为止,对居民能不能在自家院里挖井取水并没清晰的文件规则。他以为,依照这户人家的井深和取水规划,应该不会对居民楼安全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