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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漏水致车辆受损开发商和物业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4-04-27 23: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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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乐虎nba

  在日常生活中,小区地下车位漏水问题常常困扰着车主。当车位出现漏水情况时,车主该找谁索赔?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陈某在2018年3月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套住宅,同时购买了地下车位。近五年来,陈某车辆一直在此停放。由于每年夏天车位左侧墙体都有渗水,造成车辆生锈腐烂,底盘受损严重。陈某多次与小区物业沟通,但事情一直没有解决,陈某无奈,在委托鉴定后,将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一同诉至绿园法院,请求法院依鉴定结论,判令两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用77842元及车辆损失鉴定费10000元,两被告维修好车库,保证其正常使用功能。

  另查明,案涉车辆于2010年购买,价格21万元左右,截至2023年3月21日,车辆行驶174499公里。案涉车辆现价值根据陈某所述“2021年3月份车辆行驶163383公里,去4S店保养的时候,问了一下要是置换的线万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人,与陈某形成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且收取陈某地下车位停车管理费,双方就停车管理亦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作为地下停车库的物业服务管理者,对地下车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予以重视,并定期维护地下车库各项设施,保证车库内供电、排水系统等正常运行。本案发生在特殊时期,因而原告将车辆长期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位,从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看出原告的车位靠近墙体、排水沟、渗水井,车库地面潮湿,并有烘干机器在运行,结合鉴定报告,能够证明案涉车辆底盘锈蚀系因长时间停放在案涉小区地下车位处所致。陈某作为案涉车辆的所有权人,在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同时,对其自有车辆的使用及管护也负有责任。长时间停放车辆时应当知道地下车位漏水情况,原告对其停放在排水沟、渗水井附近的地下停车位的车辆安全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就其车辆受损,原告陈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在双方均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法院酌定物业公司对陈某车辆损失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陈某对其车辆损失应承担60%的责任。同时,原告陈某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案涉车位旁排水有问题导致水漫溢至车位,而给排水管道的保质期为2年,原告提起诉讼的时间已超过行政法规规定的2年的最低保修期限,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车辆损害系因建筑质量不过关造成的地下车库墙体渗水所导致,不能适用5年最低保修期限,故陈某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维修车库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车库维修问题并非物业服务合同维修范围,故原告要求物业公司维修车库的诉讼请求,亦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当车位出现漏水情况时,如系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及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并且开发商提出时效抗辩的,开发商不承担赔偿责任。物业作为小区或建筑的管理方,其核心职责是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确保业主的财产不受损失,在车位管理方面,物业有义务提供安全、干燥的停车环境,有义务定期对车位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若物业未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导致车位漏水问题持续存在的,物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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