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物39批次 不合格1批次
据公告,本期发布学校专项39批次监督抽检成果,触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速冻食物、食物食用农产品5大类。其间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38批次,依据食物安全国家标准,单个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山西悦晋宸买卖有限公司从石家庄鹿泉区海峰蔬菜批发部(企业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大河村石家庄世界农产品批发买卖一区41号)购进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GB2763-2021《食物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定量》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粮食加工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速冻食物1批次;食物食用农产品29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忻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的规则,督导及时进行核对处置,采纳比较有用办法操控食物安全危险,催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顾客如果在商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物,可拨打12315投诉告发。
甲拌磷化学名称为O,O-二乙基-S-(乙硫基甲基)二硫代磷酸酯,是一种有机物,有剧毒,是一种内吸性杀虫杀螨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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